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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

 

新約,保羅對我們說的夠清楚。

 

保羅對寡婦說,要嫁給主裏的人(林前七39)。

 

在哥林多後書六章十四節,保羅就在那一段頂有名的聖經裏給我們看見,信的和不信的不能同負一軛。這句話不只是指婚姻說的,並且也是包括婚姻。是說信的和不信的要作同樣的事,達到同一個目的,就像把一個軛擺在兩個人的背上來犁田,這是神不許可的。神不許可一個信的和一個不信的在那裏負一個軛。舊約裏面不能一隻牛和一匹馬擺在一個軛底下犁田。也不能一匹驢和一匹馬擺在一個軛底下犁田。不能一個快,一個慢。不能一個往這一邊走,一個往那一邊走。不能一個往天上去,一個往世界去。不能一個要屬靈的祝福,一個要得世界的豐富。一個拉這一邊,一個拉那一邊。這一個軛非折斷不可。你馬上看見,婚姻一來,是相當困難的事。

 

在信和不信的同負一軛的事情上,沒有一件事比婚姻更厲害。從合股作生意起,或者加入甚麼事起,一直到婚姻為止,最厲害的軛是婚姻。一同在那裏要負起家庭的責任,結果是相當難的事。所以,你們要給初信的人看見,結婚最理想的對象必須是弟兄,是姊妹。千萬不要隨意去找不信的人。你如果隨意去找外面不信的人,你馬上看見相當困難。一個拉這一邊,一個拉那一邊。一個往天上去,一個往世界去。一個尋求天上的恩賜,一個尋求世界的豐富。這裏面不知道差多少倍。所以聖經的命令,要嫁娶在主裏的人。

 

已結婚的有一方不信怎麼辦?

 

在這裏發生一個問題,假定說,在這裏有一個弟兄,他已經結婚了,他的妻子是不信的,或者說有一個姊妹,她的丈夫是不信的,那該怎麼作?剛才第四個問題是說,他如果沒有結婚,他如果要尋找對象,就應該尋找主裏面的弟兄、主裏面的姊妹。但是,有的時候,有一個難處,已經結婚了,已經有一個不信的妻子,或者不信的丈夫,該怎麼辦?

 

他要走就讓他走

 

這一件事,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裏有記載。七章十二節、十三節、十五節答覆這一個問題。告訴我們說,如果夫妻中有一個信了主,在家裏面發生了難處,要怎麼辦。請你們記得,都是因為許多人信主信得不徹底,所以,家庭裏的難處不多。主耶穌在福音書裏,預料家庭的難處是多的。信主的人如果信主信得徹底,家庭裏就發生事情。路加福音裏所說的三個和兩個相爭,兩個和三個相爭都是因信主而發生事情。所以,今天如果一個丈夫,因妻子信主的緣故,他走開,他說,你信了主了,我不要你。此時,這位妻子該怎麼辦?主在這裏的話是夠清楚的,哥林多前書第七章的話是夠清楚的,就是說,讓他走。所以,要他們看見,如果有丈夫因妻子信主的緣故要走開,如果有妻子因丈夫信主的緣故要走開,保羅在這裏的話是夠清楚的,就是他如果要離開,就讓他離開吧。

 

可是,這一件事必須清楚,就是說,主動的不是我們,乃是他。不是我說要走開,乃是他說要走開。是他在那裏不滿意,以為你相信了主,沒有前途,所以他要走。如果他要走,就讓他走。

 

他無所謂,主會救他

 

如果他無所謂,保羅說,不必離開。因為你怎麼知道主不會因你拯救他。他如果無所謂,他如果要住下去,保羅說,我們應該與人和睦,我們不應該離開。他說,不信的人能夠因信的人成聖。同時他說,你怎麼知道不能拯救他呢。如果要離開是他的事,不是你的事。不過,他如果不離開,我們相信主會救他。並且保羅對我們說,救他是相當容易的事。旁的人主救他不容易,這個人是你的人,主救他特別容易。你們要站在這一個地位上來對付這一件事。

 

已與不信的人訂了婚怎麼辦?

 

還有的弟兄姊妹有另外的難處,就是他已經和不信的人訂了婚,他們應該怎麼辦?

 

最好是不信的一方自動解約

 

在婚姻的事上,主不要我們與不信的人結婚,這是相當清楚的。可是,若有人已經與不信的人訂了婚,那是另外的一件事。不信的未婚夫,或者不信的未婚妻,他或者她自動的來解約,這是最善最好的,因為今天還沒有結婚,不過有婚約而已。若主開路,不信的那一方面因我信主的緣故而樂意解約,這是相當好的事。不然的話,就有相當的困難。

 

不能隨便毀約

 

不過,這一件事,許多時候不可能。因為人既然有了婚約,對方雖然看見你已經信了主,但他不肯放手。這個時候,要記得說,當我與人訂了婚的時候,曾給人一個約,那一個約,就是我在神面前所給人的一個應許。基督徒不能因自己信了主的緣故隨便毀約。因為約在神面前都是成聖的。你看見說,你如果能夠和他提議分開,這是好的事。他可以提議離開,你也可以提議離開,能夠樂意就可以。這一個提議不一定要他主動,這一個和剛才的不一樣。已經結了婚的,是他主動。已經訂了婚的,我可以主動說,最好分開。他如果必定要我履行婚約,我就必定要履行。因為一個基督徒的話說出去了,就必須履行,不能破壞。神就是因為照話行,所以有救恩。神如果說話不算數,就連救恩都沒有。所以,我們要先和他講好,如果人不願意,就非娶她,非嫁他不可。不能毀約。

 

詩篇十五篇裏說,「他發了誓,雖然自己吃虧,也不更改。」你們可以舉一個例子:像基遍的事,有人欺侮了他們,用霉的餅、破的衣服、破的鞋子,來說他們是遠處的人。約書亞就應許不殺他們。後來找出來他們是近處的人,因為已經立了約,所以神不許殺他們,至多叫他們作砍柴挑水的人。所以,在聖經裏,對於守約的事非常要緊。他自己樂意放棄,我放棄不要緊。如果他不樂意放棄,我們不能放棄。基遍的事是非常厲害的。因為掃羅殺了基遍人,天就不下雨,大家沒有辦法,就問基遍人怎辦。基遍人要把掃羅的子孫七個人懸掛在樹上,大家只得把掃羅的兒子掛在樹上。所以,神不許可我們馬馬虎虎的毀約。所以,我們必須學習立了約,就當按約行。

 

盼望你們給初信的弟兄看見,如果他們不樂意分開,就不能勉強,你就必須嫁他,你就必須娶她。我們不能作一件不義的事。在詩篇十五篇和基遍的事情上,我們看見基督徒毀約是何等嚴重的事,所以不能隨便毀約。

 

要先講好條件

 

要嫁他怎麼辦?要娶她怎麼辦?在這裏,有一件事你們可以作,就是和他們先約好說,我定規娶你或者嫁你,不過有幾件事,在沒有結婚之前要講好,到結婚之後就太遲了。總是在結婚之前要講好。第一,你必須給我能事奉主。我不是假冒的到你家裏來,我是掛了旗子來的。我今天是基督徒,是嫁你也好,是娶你也好,你必須給我自由事奉主,你不能干涉我的事奉主。這一件事要提起。第二件事要告訴他們,如果將來有兒女,必須按主的教訓來養育他們。你信不信是你的事,兒女必須照主的教訓來養育他們。話要說在先。這一件事要絕對的提起,要預先說好。不預先說好就有難處,預先說好就沒有難處。嫁一個不信的人是一個損失,娶一個不信的人也是一個損失。我們要減少損失,減少難處,我們就得先說好。你要給我自由,兒女要信主。我已經作基督徒,我不往世界去。我已經作基督徒,我是往主那一邊去。你如果覺得好就好,如果覺得不好,就解約。我們要把將來的行為擺在他們面前。我想,如果這樣作,可以稍微減少一點難處。

 

需要結婚而找不到對象怎麼辦?

 

在這裏發生一個問題,假定說,有一個弟兄,他不能守童身,他找出來有婚姻的需要,而找不到姊妹怎麼辦?或者有一位姊妹,需要進入家庭,需要結婚,而找不到弟兄怎麼辦?

 

要摸保羅的感覺

 

這乃是事實上的難處,而不是理想上的難處。我們只能說,在聖經裏沒有教訓,不過,我們要摸保羅的感覺。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裏,他盼望說,如果可能,寡婦不出嫁。但是,在哥林多前書七章,他又說,盼望寡婦嫁給在主裏面的人。你看見,保羅在這裏摸這一件事,有需要的時候,寡婦可以出嫁。在這裏,我們根據這一個原則,就能看見說,一個弟兄在主面前最好是應該娶主裏面的姊妹。如果沒有那一個可能的時候,他如果能夠不娶是好事,他如果需要娶的話,我們還是願意他娶,就是不信的,我們還是願意他娶。所以,我想這一件事,各地負責的弟兄,和年長的姊妹,應該多負一點責任。

 

不可犯道德上的罪

 

我想,我們提起這一件事的時候,我們並不是像世人所說的兩害之中取其輕的。我們乃是在這裏說,寧可犯神行政上的罪,而不犯道德上的罪。我如果不結婚而犯罪,是犯道德上的罪。我如果娶不信的女子,我是犯神行政上的罪。因為有兩種,一種是道德上的罪,一種是神行政上的罪。請你們記得,道德上的罪比行政上的罪重。我寧可犯神行政上的罪,不可犯道德上的罪。因為一個道德上的罪,不知道要抵多少個行政上的罪。今天一個弟兄有結婚的需要,找不到姊妹,他如果能夠不娶更好。如果不能不娶,他就是娶不信的人,也只能讓他娶。

 

如果娶的話,眼睛必須開起來,必須知道難處非常大。一個人信主之後,如果娶一個不信的人,難處特別大。比一個不信的人娶一個不信的人,後來相信了,難處要大得多。後來相信的人,家庭裏面有難處,但許多時候主把他帶過去。一個人相信了,娶不信的人,許多時候,的確有許多難處。我們也要告訴他,他眼睛必須開,知道難處在前面。

一個人如果娶一個不信的人,要告訴他,必須防備給她帶走。請你們記得,你們一娶不信的人,稍微不小心,很容易就給她帶走。這一個情形不一樣。已經結婚了的,或者已經訂婚了的,固然也要小心,但是這一個要特別小心。換一句話說,要特別的保護、保守,特別的禱告,不要給她擄去。

 

也必須把條件講清楚,你要告訴這不信的人說,我已經信了,你信不信我不勉強你,可是你不能干涉我信仰的事,你要給我完全的自由。還有兒女的問題,必須提起,關於兒女信仰的事,你必須給我自由帶他信主。我要我的兒女相信主,我不要他們拜偶像,或者效法世人的樣子。把這些話說得差不多的時候,也許這一個問題可以勉強過去。

 

不要門開太大或關太緊

 

你們對於弟兄遇見這樣的難處的時候,要小心,可不要給初信的弟兄把門開得太大,以致他們隨便與不信的人結婚。另一面,不要把門關得太緊,以致他們不犯行政上的罪,而去犯道德上的罪。寧可讓他們碰神的行政,落在神政治的手裏,不可讓他們犯道德上的罪。

 

關於上面的事,我有一點意見:各地的弟兄姊妹並不少,婚姻的難處並沒有甚麼緊要的來源。許多弟兄姊妹對於人的出身,對於人的背景看得太重。今天如果有一個弟兄身分高一點的,娶一個身分低一點的姊妹,就不樂意。今天如果有一個姊妹身分高一點的,嫁給一個身分低一點的弟兄就不樂意。所以,我想弟兄並不缺少,姊妹也不缺少,就是這個門第問題發生了許多難處。我想,弟兄姊妹對於職業問題的看法有點改變,這一個問題就容易解決。如果看種地的弟兄不是低的,姊妹出嫁就容易。如果看種地姊妹不是低的,弟兄娶也容易。今天我們把神所以為高的職業,看為低,今天我們把人所以為高的職業,看為高,所以就不容易解決。今天我們能夠說,在我們中間不缺少姊妹,不缺少弟兄,所缺少的是門第上的相配。而這一個門第是世界的。所以,要將職業的觀念完全轉過來,這個問題才能能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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