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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三個基本性質

 

為要彼此幫助

 

婚姻,乃是神所定規的,所以,在創世記裏你就看見,神說,一個人獨居不好。

 

神所造的一切東西,樣樣都好。第一天,神說,祂所造的是好的。除了第二天之外,天天祂都說祂所造的是好的。第二天,因為是撒但的地方,沒有說好之外,其餘每一天神所作的都是好的。到了第六天,神造人,才造一個的時候,不只沒有說好,反而說不好。神說:「那人獨居不好。」不是說人造的不好,乃是人只造了一半,只造了一個,所以說不好。

 

神替他造一個配偶,也是在第六天造的。神把夏娃造出來,帶到亞當面前,所以夏娃的產生,乃是為著婚姻。

 

「配偶」這個字的意思是:要把她配上去,才能叫他得幫助。這字在希伯來文的意思就是能配他,給他幫助。

 

在這裏你們要注意,有許多讀聖經的人,常常注意這一句話,當神造人的時候,神在那裏需要有男人加上女人。但是聖經說,神造人。所以神造人,乃是造男人也造女人,那才能成功作一個人。好像那是說,神起頭的時候,先造一半的人,然後看看人是一半,所以再造一個,兩個半個合起來,才成功作一個。兩個半個合起來,才是完全的。所以,等夏娃造好之後,才說祂的工作是好的。這一個要指明給初信的弟兄看見說,婚姻,不是人起頭的,乃是神起頭的。婚姻的起點,不是在人犯罪之後,而是還在人犯罪之前。人不是第一天受造就犯罪,人是第一天受造就結婚。神把夏娃造好之後,第一天就帶給亞當。這不是犯罪之後的事。婚姻的事,乃是神發起的事。

 

創世記二章有神的創造,到了約翰福音二章,也就是主耶穌來到地上不久的時候,在迦拿也有婚姻,祂把酒加進去。這就給我們看見,祂不只許可這件事,祂並且稱許這件事,嘉許這件事。你在那裏看見說,主耶穌不只在人結婚時出席,主並且幫助他作得更好。所以,這一件事是神所發起的事,這一件事也是主耶穌所特別嘉許的事,所以這一件事是完全出於神的。

 

在這裏,你們就得把這一件事帶到另外的一個地位來,就是說,神的目的乃是要有一個丈夫,有一個妻子,是能夠彼此幫助的,所以稱他的妻子作配偶。「配偶」,希伯來文的意思是說,要配他,來幫助他。可以說是「配助」。你們在這裏看見說,神要人有一個共同的生活,要彼此有交通,彼此有幫助。這是神的目的。

 

為要防止姦淫

 

到了新約的時候,你看見說,罪已經進來了。在舊約,罪還沒有進來的時候,神已經設立了婚姻。到了新約的時候,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七章,就給我們看見說,因為有罪進來的緣故,婚姻,不只不禁止;婚姻,反而變作更需要。

 

婚姻能防止罪 所以,保羅就告訴我們說,為了要免去姦淫的罪的緣故,應該怎麼作呢?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所以,你們要把哥林多前書七章念給弟兄們聽,給他們看見,婚姻不只不是不對,(不要在頭腦裏有罪的思想),婚姻反而能禁止罪,防止罪,在哥林多前書七章裏面,保羅並沒有定性的感覺有罪,保羅反而給我們看見說,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應該結婚,才能停止罪。

 

不要為肉體安排 這一件事,在聖經裏乃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你們記得,保羅說,不要為肉體安排。比方說,今天有一個人會犯驕傲的罪。保羅不能對他說,你這一個人驕傲,常常犯罪,因怕你到處驕傲不對,就讓你在家裏驕傲。如果有地方騙傲,就不驕傲了。這個就叫作為肉體安排。你要驕傲,我安排一下,叫你不至於驕傲。神從來不這樣作。比方,一個人歡喜偷東西。你不是說,你這個人這樣歡喜偷,不好,我現在許可你偷某某弟兄的東西,免得你偷別的地方的東西。不。你乃是說,我不給你偷,任何地方都不可以偷。偷來的東西是絕對的罪,是不能安排的。驕傲是絕對的罪,是不能安排的。但性不是絕對的罪,所以男人應該有自己的妻子,女人應該有自己的丈夫。所以性的感覺不是罪。不然的話,保羅這一句話就是為肉體安排。如果性是罪,就是為肉體安排。像你歡喜偷東西,只許可你偷某某弟兄的,就是為肉體安排。我們知道,使徒不為肉體安排,所以這不是罪。要記得,婚姻不是神為肉體安排。我們要在這裏把婚姻擺在最高的地位上,給弟兄姊妹們看見,婚姻是聖潔的,是神自己所設立的。

 

因為罪進來,婚姻能防止罪的產生,所以要有婚姻。這不是為肉體安排,這裏面是有相當清楚的分別。

 

夫妻不可分開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裏面,說到婚姻的問題,在起頭的時候,就說,男人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女人也不能主張自己的身體。你們看見說,保羅在這裏有夠清楚的教訓,除非為了事奉主的緣故可以分開之外,為防止姦淫,就不應該分開。神為防止姦淫的緣故,就給我們看見說,應該結婚,並且應該不分開。

 

感覺過強應該結婚

 

保羅在這裏用相當重的字眼提起說,有的人他是感覺過強的人。感覺過於剛強,慾火攻心的人,保羅說,應該結婚。保羅沒有責備這樣的人。保羅沒有說你有強的感覺是錯的,你有強的感覺是罪,所以要為肉體安排。保羅說,你有強的感覺,你要結婚。與其有強的感覺,倒不如結婚好。所以,你們看見神的話對於這件事非常清楚。性的感覺不是罪。就是性的感覺相當強的人也不是罪。並且神規定的感覺強的人應該結婚。不要一面又不結婚,一面又落到罪裏面去。這就是主給我們看見的。

這樣,婚姻的設立,就變作有舊約和新約兩個不同的方面。在舊約裏,乃是給我們看見說,有一個配偶,給我們幫助,在新約裏乃是說,能夠防止犯罪。所以今天在基督徒的婚姻中,一面乃是注意彼此的幫助,一面乃是為著防止犯罪。

 

為要一同受恩

 

第三,彼得在他的前書裏三章七節說,乃是「一同承受恩典的器皿」。換一句話說,神歡喜夫妻一同來事奉祂。神歡喜有亞居拉、百基拉來事奉祂,歡喜有彼得和他的妻子,猶大和他的妻子一同來事奉祂。

 

所以,你們要對初信的弟兄說,在基督徒的婚姻裏,有三個基本的性質。一個是彼此幫助,一個是防止犯罪,一個是在神面前兩個人一同受恩。所以不只是一個人作基督徒,乃是兩個人在神面前作基督徒。不只是一個人受恩,乃是兩個人共同受恩。

 

童身的問題

 

聖經是頂奇妙,一面給我們看見說,性是沒有罪的,婚姻是神所定規的,是神所發起的,也是防止罪的。但是,另一面,聖經也給我們看見說,有的人雖然有性的感覺,可是他在神面前這個感覺不強,沒有需要來滿足這個感覺的要求,聖經就勸這樣的人守童身。

 

守童身能身體完全為主用

 

不是說,童身比結婚更聖潔(指屬靈方面的聖潔)。但是,守童身的人,的確能夠將身體的力量,完全用在主的工作上。這一個,你看見也是在哥林多前書第七章裏。

 

保羅給我們看見說,結婚的人有三個難處,第一,保羅對我們說,結婚是一個纏累。他說,「有妻子纏」(27節),所以是一個纏累。所以,許多時候,一結婚就不得自由。一結婚,就有許多事情要作。因為有妻子纏,所以就不得不作。第二,結婚的人有苦難。他說,「肉身必多受苦難」(28節)。人一有婚姻,自然而然肉身的苦難就必加增,叫你不能專心事奉主。第三,結婚的人是為世上的事掛慮(32-34節)。而這一個掛慮,主耶穌在馬太福音十三章說,很容易叫麥子不能結果子。這一個為世上的事的掛慮,很容易叫麥子被擠在荊棘裏面,不能夠結果子。結婚在家庭的事情上有他的難處──有纏累、有苦難、有掛慮。

 

保羅的這一句話,不只是對作工的人說的,並且也是對所有的弟兄姊妹說的。因為人如果守童身,能夠省去許多難處。保羅沒有命令叫他們守童身,但是讀保羅的話,保羅的傾向是要叫人守童身。所以,保羅在那裏沒有甚麼,只是將事實來告訴這些弟兄們,你們如果結婚是好,你們能夠免去犯罪的危險,可是多有纏累,多有苦難,同時多有世上的掛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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