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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基督徒的生活」第十二篇,一六七頁───

 

在最近耶利米書的生命讀經訓練裏,我指出在神的新約裏(耶三一3334),我們在神的性情和生命上(但不是在祂的神格上)被作成神,這是因為我們已經從神而生(約一13)。狗生狗,獅子生獅子,人生人。你的父親既是人,你又從他而生,難道你不是人麼?作為在基督裏的信徒,我們乃是由神而生的;我們由神所重生,神就是我們的父,我們是祂的兒子。既然我們的父是神,我們這些眾子是甚麼呢?兒子在生命和性情上必定與父親一樣。我們由神所生,成為神的兒子(約壹三1)。至終,當基督來時,祂要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與神完全一樣(2)。但是我們沒有一個人在神格上是神或能彀成為神,作為敬拜的對象。在家庭中,只有父親有為父的身分。父親的兒女沒有他為父的身分。只有一位父親,同著許多兒女。父親是人,他的兒女也是人,但只有一位父親。照樣,神是我們獨一的父;只有祂有神聖為父的身分。但我們作為祂的兒女,在生命和性情上乃是和祂一樣。

 

早期的教父,用「成為神」(deification )這辭形容信徒有分於神聖的生命和神聖的性情,卻無分於神格。我們人需要成為神,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像神一樣,但說我們在神的神格上成為與神一樣乃是極大的異端。我們是神,但不是在祂的神格上,乃是在祂的生命、性情、元素、素質、和形像上。

 

────摘自「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二十二篇────

 

我們成為神,好成為三一神團體的彰顯

 

當我們運用靈作屬靈呼吸的時候,我們就享受、接受、並吸取神聖的本質,帶著神聖的素質、神聖的元素、以及神聖的彰顯。這會使我們成為神,也就是說,以經過過程之三一神為構成,使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再神格上,成為神。就這一面的意義而言,我們可以說信徒要成為神,這個過程要終極完成於新耶路撒冷。

 

你知道新耶路撒冷是甚麼?新耶路撒冷乃是蒙神揀選、救贖、重生、聖別、變化、並榮化而得以成為神之子民的組成。在神這一面,三一神已經成為肉體成了一個人;在我們這一面,我們正在成為神,以經過過程並終極完成的三一神為構成,好使我們能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作祂團體的彰顯,直到永遠。這是最高的真理,這也是最高的福音。

 

────摘自「約伯記生命讀經」第二十四篇

 

亞他那修(Athanasius)是初期教父之一,他論到基督說,「祂成為人,為要使我們成為神,」又說,「話成了肉體…使我們因著有分於祂的靈,得以成為神。」這是神在地上行動的原則。神的行動是在人裏並藉著人的。神的行動是要使人成為神,就是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當然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摘自「神在人裏的行動」第二篇,二十六至二十七頁────

 

神成為人,好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

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

 

神在已過的永遠裏只是神,但在成為肉體時,祂成為人。祂使自己成為人,使人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我們也許能說,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像神」,但我們沒有膽量說,我們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我們必須看見,我們已經從神而生,是神的眾子。你不是從人生的麼?這樣你不是人麼?如果你不是人,那麼你是甚麼?同樣的,既然我們是從神而生,是神的兒子,那麼我們不是神麼?你是從甚麼生的,你就是甚麼。如果你是中國人生的,你就是中國人。如果你是白人生的,你就是白人。既然我們是從神生的,我們就可以說,甚至我們應當說,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我們乃是神。

 

在頭四個世紀,教父們教導關於「成為神」(deification )的真理。他們清楚的指出,成為神的意思是,在基督裏的信徒在神的生命並神的性情上,而不是在神格上,已經成為神。祂是獨一的神,在祂的神格裏讓人敬拜,但我們只在生命和性情上,而不是在神格上是神。我們都必須清楚,今天我們是神人。別人應當能感覺我們是人加上一些東西。他們也許不能具體說出我們是甚麼,但他們能感覺我們另有一些東西。最後,當我們說一點關於基督的事,他們就都會看見,我們所另有的東西就是基督自己,就是神。這就是神人的見證。

 

────摘自「經過過程的神聖三一之分賜與超越基督之輸供的結果」第二章,二十七頁───────

 

在神的聖別裏,聖別的靈首先把我們尋找出來,然後就重生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貓所生的,乃是小貓(baby cats)。照樣,神生了我們,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就是使我們成為「小神」(baby gods),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但沒有祂的神格。在生命、性情並彰顯上我們與祂一樣,因為我們是從祂生的。因此,我們不僅是神的兒女,不僅是神的兒子,不僅是神的後嗣,我們更是「小神」(baby gods)。小貓當然是貓,因為他們是從貓類的。神造萬物各從其類。然而,人被造是從神類,因為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創一26)。之後,我們人從神而生,不僅有神的形像,更有神的生命和性情。因此,我們就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這是兒子名分的意義。

 

───摘自「撒母耳記上、下生命讀經」第二十五篇─────

 

成為神-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

 

這就帶我們到成為神這件事-神的目的是要使信徒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亞他那修(Athanasius)在主後三二五年奈西亞大會的時候論到成為神的事說,「祂(基督)成為人,為要使我們成為神。」雖然許多神學家和基督教的教師都熟悉「成為神」(deification)一辭,但是在已過十六個世紀,只有少數人敢教導關於在基督裏的信徒成為神的事。

我不是受到任何關於成為神之教訓的影響,我乃是自己從聖經裏讀出,神的目的確實是要使信徒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格上,成為神。譬如,約壹三章二節說,「親愛的,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曉得祂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我們必要看見祂,正如祂所是的。」這一節很清楚的啟示,我們要像神一樣。

神使我們像祂,乃是藉著將祂的生命和性情分賜到我們裏面,彼後一章四節說,「得有分於神的性情。」約翰一章十二至十三節說,我們是神用祂的生命所生的、所重生的。我們既是神的兒女,我們就是「小神」,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但沒有祂的神格。神格是獨一的;祂是惟一該受敬拜的。

我們已經由神而生,今天有神的生命和性情,所以我們是部分的像祂。有一天當祂來時,我們要完全的、並整個的像祂。

大衛是合乎神心的人,這是很好的,卻是不彀的。神要得著一班能說「我不只是合乎神心的人,我在生命和性情上(但不在神的神格上)是神」的人。一面,新約啟示,神格是獨一的,惟有神獨自有神格,當得敬拜。另一面,新約也啟示,我們這些在基督裏的信徒,有神的生命和性情,並且我們要在生命和性情上成為神,但絕沒有祂的神格。

 

───摘自「關於相調的實行」第五章,第四十八頁───

 

啟示錄四章告訴我們,神顯出來好像碧玉(3)。然後在啟示錄二十一章,整座新耶路撒冷顯出來好像碧玉(11)。因此,蒙贖救贖的人在生命、性情、和樣子上,但不是在神格上,完全成為神。…所有蒙神救贖的人至終都要成為神,在生命、性情、和樣子上,但不是在神格上,與神一樣。新耶路撒冷乃是被變化、得榮耀,並與經過過程、終極完成之三一神調和的神人。

 

───摘自「過照著神啟示之高峰的生活」第五章,三十九至四十頁────

 

我們的實行不過是一種天然人(無論是好人或壞人)的生活。我們所實行的,乃是過神人的生活。神人就是一個得了重生、並且變化過的人,與神成為一,而以神作為他的生命、他的人位、和他的一切。至終,這人就在生命和性情上,而不是在神格上,成為神。這就是神人。在恢復裏,今天我們所該實行的,就是過這樣一個神人的生活。這個生活乃是藉著復活、在復活裏、並憑著復活,過釘十字架的生活。在這樣的生活裏,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祂在我裏面,乃是祂在我裏面活著(加二20)。但是當祂在我裏面活著的時候,祂是與我一同活著,結果我就與祂一同活著(約十四19)。祂同我活著,我也同祂活著。我們二者同活在一起,是個調和的生活,也就是神與人調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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