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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妾的問題

 

在聖經裏,沒有命令人脫離他自己的妾。在聖經裏,沒有一個地方,從神的眼光來看,要勉強叫妾離開。這是指沒有信主之前所娶的。在聖經裏,我想也有夠多的地方給我們看見,神要人怎麼對待他的妾。

 

或者,我先提起人今天的要求,然後看聖經的要求。人的要求,第一,要把所有的妾遣散。第二,如果不遣散,丈夫不應該和他的妾有性的關係。這是教會普遍的思想,這都不是神所給我們看見的,這是異教的。

 

聖經沒有要求遣散

 

第一,我們看見,在聖經裏沒有一個人娶妾比大更壞,他不只是娶妾,並且是謀人的命來娶妾。烏利亞的喪命,是因妻子的緣故。是犧牲烏利亞來得拔示巴。而所羅門是拔示巴所生的。主耶穌也是拔示巴所生的。而這一個原則到新約,主還承認。馬太福音一章裏面有拔示巴的名字,而且是說烏利亞的妻子。有四個女人在馬太福音一章裏面。這一件事情你們必須看見,這是對的。你們只能伏在神管教的手下,你們不能趕她出去。

 

我們必須知道這一個原則,為甚麼聖經沒有要求把妾趕出去。請你們記得,今天有許多人根本沒有看見甚麼叫作娶妾。請你們記得,所有犯的罪,姦淫的罪,與娶妾完全不一樣。我今天偷了人一本聖經,我能夠還他一本聖經。我今天偷了人一千塊錢,我能夠還他一千塊錢。我今天娶了一個妾,我沒有法子還她。

 

有的弟兄以為說,應該把妾趕出去。他是從男人眼光來看。男人在神面前要知道,娶妾,是犯姦淫。但妾嫁給你沒有嫁兩個丈夫。你娶兩個女子有錯,她沒有嫁兩個丈夫。所以,你們在主面前要看見說,主在這裏沒有叫人把妾趕出去。

 

新約來的時候是相當清楚。我想所羅門母親的原則是夠清楚的。主為大娶拔示巴的緣故,特意差派先知去找大,派拿單去找大,主沒有把你派去,所以不要在拿單之外,加上甚麼話。主所有的話,都已經叫拿單說了,拿單所漏掉的,不要你今天在三千年後再去補。拿單對他說,你的兒子要死,報應要來,十個妃嬪,人要在明處與她們犯姦淫,刀劍要在你的家裏。拿單沒有說,要把拔示巴打發回去。你把她打發回去怎麼辦?烏利亞死了。有的人沒有烏利亞,有的人烏利亞死了,這怎麼辦?所以,神打發拿單去見大。拿單去見大的結果,神叫她生所羅門。在大的妻子中,神一個都沒有叫她生所羅門,神叫大的妾拔示巴生所羅門。並且新約第一頁說,大從烏利亞的妻子生所羅門。新約裏,沒有說可以娶妾,但是也沒有說要趕妾。

 

好合不可減少

 

第二,有的人不許和妾有性的關係,這明明是沒有讀過出埃及記二十一章八到十一節對於這一件事的規定。一個人有一個兒子,在婢女當中娶了一個,如果將來要正式娶親,這一個婢女就變作妾。神在這裏規定這一件事非常清楚,就是說,在她的吃食、衣服,並好合的事上不能斷。就是說,有了妻子之後,這三件事不能斷。如果斷了,她就可以出去,不再是奴僕。所以,人如果以為不能有好合的事,這是根本不遵守神的律法。

 

今天人所跟隨的規定是歐美的規定,不是聖經的規定。這是因為在我們的頭腦裏都是想到性,都是充滿了性的思想。在出埃及神定規律法的時候是說,一個妾還在的時候,不能在性上分開。如果丈夫有難處,丈夫要負責,對於她沒有錯。所以,我盼望你們將這一件事弄清楚。

 

不能作長老

 

在新約裏,只有一個地方,講到妾的問題。請你記得,讀聖經,就是歡喜看見只有一個地方的地方。如果在聖經裏一件事有兩個地方,就必須比較。如果有三個地方,要綜合。有三個地方以上,必須合起來看,才知道神的教訓。所以,每一個要作聖經學者的人,都歡喜只有一個地方的話,因為只要讀這一個地方,就知道神對於這一件事的旨意。在新約裏,只有一個地方,就是在提摩太前書裏,作教會長老的人,只應該作一個婦人的丈夫。所以,在新約聖經裏,是夠清楚的給我們看見說,凡娶妾的人,在教會裏不應該作長老。但是,在新約聖經裏,並沒有說,他應該趕出他的妾。我們總是按聖經作,不應該給娶過妾的人在教會裏作長老。但是,沒有說要把妾趕出去,或者說應該沒有好合的事。

 

得救而自願分開是好事

 

如果一個妾已經得救了,她只有性的感覺,沒有性的強迫,要分開,也是好事。這是自願,不是主的要求,也不是教會的要求。教會對於這一件事不應該有要求。所以,我們要看見說,如果妾得救了,她自己能夠沒有那一個需要,樂意分開,我覺得這是一件好事。但是,在教會的地位上沒有這個要求,教會不能要求。

 

神所配合的只有兩個,這一個原則無論如何要維持。所以,相當明顯,一個人娶了妾,肉身上的苦難就比娶一個妻子的要多,在管治上要大大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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