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主耶穌在路加九章二十三至二十四節教導門徒,『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否認己,天天背起他的十字架,並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魂生命的,必喪失魂生命;凡為我喪失自己魂生命的,必救了魂生命。』救魂生命,就是讓魂得著享受,不讓魂受苦;喪失魂生命,就是使魂失去享受而受痛苦;否認己,是棄絕魂的慾望、愛好和選擇。我們必須在今世否認自己的魂,就是我們的魂生命,連同其一切今世的享樂,使我們在來世對主的享受裏可以得著魂,我們若為主的緣故,在今世讓我們的魂失去享受,就會叫我們的魂在國度時代裏得著享受;我們要與主同享治理全地的快樂。

主在十四章二十六至三十五節又教導我們,在跟從祂的事上要絕對,並要恨惡一切打岔、攔阻、並阻撓我們忠信跟從祂的事,甚至恨惡我們自己的魂生命。信徒是地上的鹽;他們的味道,在於他們對屬地事物的捨棄,信徒不願捨棄今生一切的事物,就會失去味道,也就是他們在神國裏的功用。這時,用在田裏就不合式。田表徵召會是神的耕地,帶進要來的國度;堆在糞裏也不合式,糞堆表徵火坑,宇宙中的污穢之地;他們已經得救,免去永遠的沉淪,但他們不適合於要來的國度,他們要從千年國的榮耀裏被扔出去,撇在一旁受管教。

主在十七章二十六至三十六節繼續教導我們:我們若喪失魂生命,就可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我們要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享受主的巴路西亞(同在,來臨)並逃避大災難,就需要勝過今天世人生活的麻醉影響。洪水以前的挪亞世代,和所多瑪遭毀滅以前的羅得世代,被邪惡的生活所麻醉,其光景描繪出主的巴路西亞和大災難以前,世人生活的危險光景。我們作為主耶穌的跟從者,必須在今世藉著喪失魂生命,勝過世界放蕩生活的麻醉影響。

主也指出保全魂生命,與留戀屬地、物質的東西有關。我們留戀屬地的東西,是因我們顧到今世魂的享受。羅得的妻子變成一根鹽柱,是因她留戀所多瑪,回頭觀望;這指明她貪愛並寶貝神即將審判並徹底毀滅的邪惡世界。她雖被救出所多瑪,卻沒有到達羅得所到的安全地方。她沒有滅亡,也沒有完全得救;她就像失了味的鹽,被撇在蒙羞之地;這對貪愛世界的信徒,是個嚴肅的警告。

十七章三十一至三十六節則是說到我們對被提之呼召的反應:這些經文描述魂生命所行的,不是有罪的事,乃是屬地的事;主在這裏的囑咐與信徒在實際生活上的得勝有關。活著的信徒是否有分於得勝者的被提,在於他們對主呼召他們去的反應;被提要隱祕且突然的發生,而這呼召在我們身上不會產生最後一分鐘神奇的改變。在那一刻,我們會發現我們的心真正所寶貝的是甚麼;這寶貝若是主自己,我們就不會回頭觀望。某些人被提,是因為他們勝過今世放縱自己之生活的麻醉影響,使他們可以被提進入主巴路西亞的享受裏。

主耶穌在二十一章三十四至三十六節警告我們要小心,時時儆醒,常常祈求,使我們『得勝,能逃避這一切要發生的事,得以站立在人子面前』。『得勝,能』即有力量和能力;這種逃避大災難的力量和能力,來自儆醒和祈求。『逃避』指在大災難以前被提(太二四21)。『這一切要發生的事』,指一切大災難的事。『站立在人子面前』,與啟示錄十四章一節的『站』相符,指明在大災難前,被提的得勝者要在天上的錫安山,站立在救主面前。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鴿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