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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當我遇見你

 

願你吸引我,我們就快跑跟隨你。王帶我進了內室,我們必因你歡喜快樂,我們要稱讚你的愛情,勝似稱讚美酒,他們愛你是理所當然的。(歌一4)

 

        主後一九七○年,當我還是個大二的學生,在中興法商的校園,藉著一位年長的姊妹,我遇見了主,並被帶進召會生活。那時,有一班年長的弟兄姊妹,常常禱告,真像西面和亞拿一樣,召會中滿了敬虔和禱告的空氣。而年青的弟兄姊妹則常在一起唱詩、歌頌;並且家家戶戶常常打開愛筵交通,使我深深受到吸引。那時,我對主發出一個「心願」:「主阿!願你吸引我,使我愛你更深,我願一生跟隨你不稍離!」

 

      主的確天天以祂的愛吸引我,並帶我進入祂的內室,與祂有交通。起初,很寶貝這樣的交通,也怕失去這樣的交通。因此,常常停留在個人的讀經、禱告裏,不太敢去接觸許多的人、事、物,怕失去這甜美的交通。逐漸地,主讓我看見這「內室」,就在我的靈裏,我隨時隨地都可以享受祂,並與祂有交通。無論是跪在床前、坐在書桌前、走在路上、躺在床上;無論是上課、下課,或與人談論,都可以與祂交通、禱告,因為祂一直與我同在。

 

      剛得救那一年的寒假,回到了家鄉-埔里。因為遇到過年,並祭祖的問題,我向父母作見證:我已經信了主、愛了主,我不能再事奉偶像,不能在祂之外有所愛慕。這引起了父母的震怒與強烈的反對。因著不肯拜偶像,被父母痛打一頓,從晚上到凌晨兩點。一邊問,一邊打。父母疼愛我,從未如此對待我。一面我含著眼淚,忍受失去親情的痛苦;一面在我心的深處,卻享受了父神愛的眷顧、主親自的說話及應時的撫慰,使我經歷了前所未有聖靈的澆灌,也安息地經過了那場試煉。正如彼前四章14節所說:「你們若在基督的名裡受辱罵,便是有福的,因為榮耀的靈,就是神的靈,安息在你們身上。」

 

      寒假過後,我即將回到學校讀書。有天早晨,父親就問我:「你所信的主,管不管你吃飯?」我毫不加思索就回答說:「管,祂甚麼都管!」我父親就說:「好,現在我把這學期的註冊費及這個月的生活費給你,以後就是你的主來管了。」當我坐在往台北的火車上,心裏有一點懊悔,回答得太快。但是話已經說出去了,這時候就轉向主,重新再把自己交託給主,心中就滿有安息。回到台北後,每用一分錢,都非常謹慎。但是有一天,終於來到盡頭,口袋裏只剩下最後一塊錢。就在那個傍晚,我走在回住宿的路上,心想,這一塊錢,可以買一個麵包當晚餐,也可以買一張郵票寫信回家。我不知道該買那一樣,於是,就一面走一面禱告:「主,你是活神,現在我可來嘗試你作我的一切。」主使我想起倪弟兄的見證,他常是用到最後一塊錢,也就是主要起首行神蹟的時候了。主也告訴我,祂是信實可經歷的活神。於是我將這一塊錢,買了麵包當晚餐。我感謝著領受,就將一切事完全交託給主,裏面滿了安息,晚上照樣讀書作功課。

 

      第二天清早,郵差很急的來按電鈴。原來是我的現金掛號,是我父親寄來的。雖然我父親說不管,但是主還是感動他的心,來照管我的生活。當我接到這筆款項,我第一次真實經歷到祂是如此的信實、如此的不誤事。我也寫了一封信,謝謝我的父親。

 

      這一件事深深影響了我往後的基督徒生活,願如同谷中的百合花,簡單信靠祂而活。也使我能用一生更深的愛來愛祂並事奉祂。阿們!

我的神阿,你在已過路上,曾用愛的神蹟多方眷顧;

故我敢再投入你的胸膛,因信心安,讚美你的道路!

 

基督徒的生活,乃是連續不斷的神蹟──倪柝聲弟兄

(林林淑慧姊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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