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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G. E. Ladd, A Theology of the New Testament, Grand Rapids: Eerdmans, 1983, p.18」一書中,一般正統基督徒和神學家多相信耶穌基督自稱『人子』,乃是用以代表祂的人性,並且新約學者也指出,『人子』一辭在猶太人中間傳統的用法,就是用以代表『人』。同時,在149158頁也看見,現今主要的權威新約學者一致同意,耶穌不僅確實自稱『人子』,並且祂乃是在人子的身分裏盡職,也在人子的身分裏受死、復活並再來。

 

門徒稱基督為「彌賽亞」,不會稱「人子」, 「人子」乃是耶穌常用之特別自稱辭,是耶穌自稱的專用辭,用以表明祂是人的身分。

 

為甚麼在聖經許多地方看見,耶穌不自稱「神子」,卻要稱「人子」呢?

 

我們願意照著聖經,相信主不只在祂的人性裏自稱『人子』;我們也相信,基於新約聖經使用『人子』一辭的次數和出處,基督『人子』的身分,必定與神永遠計畫的過程與完成,有極其密切的關係。在論到神永遠經綸中每個重要的階段時,基督皆自稱人子。根據祂自己所說的話,祂的成肉體、為人生活、地上盡職、死、埋葬、復活、升天、再來、行審判,無一不是祂在人子的地位裏所完成的。

 

我們也相信,『人子』一辭所指就是當時在人性裏、為人所見的基督。因此,當基督自稱『人子』,又將『人子』的所是和所作告訴祂的門徒時,祂乃是啟示我們,祂所要完成並達到的一切,都與祂的人性有關。也就是說,祂不只在地上盡職時是人子,是在人性中的基督;祂在釘死、復活、升天,一直到祂的再來,祂仍是人子,是在人性裏的基督。人性並沒有因基督肉體的死而脫離神性,在神成肉體之時,神性與人性永遠調和一起。因此,復活後的基督仍有得榮之軀,司提反仰臉所見乃是人子。神所得著之神人調和的基督,在復活、升天、再來時都將是神而人者。基督的人性不是基督人位中暫時性的成分,乃是永遠的構成與調和,並且祂要在這人子的身分裏,就是在祂的人性裏,完成神永遠的心意。(正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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