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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在職場中有好人緣,但若隨同事玩樂一番,偏偏又不平安……
 
* 我服務的公司有一種風氣,就是下班之後同事們喜歡到pub或KTV娛樂,起初我非常樂意奉陪,但是幾次下來,心裡實在不平安,他們不是喝酒、唱歌,就是互通一些八卦消息。後來我就不和他們去那些場所,但是也因此與同事有距離,甚至有人說我自命清高。我非常喜歡這份工作,對薪資也很滿意,實在不想因此辭職,我該如何與那些同事維持良好的關係,卻又可以保守自己遠離試探呢?


答:

 你下班之後,陪同事們到pub或KTV娛樂。幾次下來,心裡感到很不平安,這是一個基督徒正常的反應。只要是一個真正的重生的人,都會有生命的反應:合乎神的神聖性情的,他就接受;違背這神聖性情的,他就排斥。

 我們得救以前的生命,是一個行善無力、犯罪有能力的生命。要我們不活在罪中,很不習慣、也很不自在,就像豬一樣,喜歡在污泥中打滾,貪圖罪中之樂。但自從我們信主受浸後,我們就好像被洗淨的羊,無法繼續在罪中生活。所以一個基督徒一得救後,就要清理他的舊生活,像路加福音十九章中的撒該,以及使徒行傳中的保羅所作的一樣。

 只是你擔心若不繼續與同事們去那些場所,會被他們說你自命清高,不只漸有距離,也會遭他們的排斥。然而,這種代價是遲早要付出的。因為詩篇十一篇3節說:「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什麼呢?」約翰一書二章十15至17節說:「不要愛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愛世界,愛父的心就不在他裏面了;因為凡世界上的事,就是肉體的情慾、眼目的情慾、並今生的驕傲,都不是出於父,乃是出於世界。這世界和其上的情慾,正在過去;唯獨實行神旨意的,永遠長存。」彼得前書四章1至3節也說:「基督既在肉身受過苦,你們也當用同樣的心思武裝自己,(因為在肉身受過苦的,就與罪斷絕了;)好使你們不再從人的情慾,只從神的旨意,在肉身中度餘下的光陰。因為已過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蕩、情慾、醉酒、荒宴、群飲、並不法可憎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哥林多後書六章17、18節更說:「所以,『主說,你們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得以分別,不要沾不潔之物,我就收納你們。我要作你們的父,你們要作我的兒子和女兒。這是全能的主說的。』」因此,我們既是神的兒女,就當存心敬畏神,與這邪惡放蕩的世代有絕對的分別,免得惹了神的忌恨。因為在雅各書四章4節,神鄭重警告說:「你們這些淫亂的人,豈不知與世界為友,就是與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界為友的,就成了神的仇敵。」

 然而,我們若這樣絕對的分別,會不會走上不食人間煙火、六親不認的極端?在這件事上,主耶穌是我們最好的榜樣。祂兼有神人二性,是聖別的神,又是純潔的人;但又是稅吏和罪人的朋友,和罪人一同吃喝,卻無分於他們的罪行。約翰福音十七章19節說:「我為他們的緣故,使他們也在真理中得以聖別。」主與罪人同在,又保守自己聖別,這正是我們要學的榜樣。

  與同事相處,不一定每一個場所都去,卻要活出基督純潔甜美的人性。只要我們真正關心人,雖然不去應酬,也能作人真正的朋友。例如,我們每天清晨,若能早起親近主,過晨晨復興、日日得勝的生活,帶著一個喜樂的靈去上班,逢人就主動問安,笑臉迎人,叫人感覺和藹可親,這樣,一定能嬴得不少的友誼。若是有同事生病,就主動去問候;有人忙碌,就主動去幫忙;有人憂傷,就主動去安慰;有人缺乏,就主動去幫補;有人慶生,就主動送賀卡。只要我們顯出「親、熱、就」的性格,活出基督人性的美德,就不只不會被孤立,反而能在各處顯揚那因認識基督而有的香氣!
  另外,使徒保羅也告訴我們,他向怎樣的人,就作怎樣的人(哥林多前書九:22)。他乃是為「得人」而「作人」。我們為福音的緣故,要主動向人敞開,千萬不要太過於拘謹。同事之間,常會有聊天的時候,只要與罪無關,也不要有任何的批評論斷,不妨也參與一些。只是外面雖然可以輕鬆,靈裡卻要儆醒。一有機會,就要為主作見證,吸引人來歸主;一有是非,就要及時分別。有些新的知識,是在聊天的時候學來的;有些福音,是在接觸人的時候傳出的。哥林多前六章12節說:「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那一件,我總不受牠的轄制。」這一寶貴的經節,可作為我們與人相處重要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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