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基督徒所得著的”永遠的生命”?
在一般基督徒的領會裏,
”永遠的生命”(永生)不是一種生命,
而是基督的信徒死後在天上永遠享受的一種福樂境地,
也就是說許多基督徒持守一個觀念,
認為永遠的生命是賜給信徒的福分,
僅僅叫他們上天堂享受更好的生活。
所以您就發出了是不是一定上天堂的問題。
但事實上我們需要了解什麼是永遠的生命?
我們物質的身體裡有生物的生命(bios),
我們魂裡有心理的生命(psuche),
我們得救以前有這兩種生命。
但我們得救時接受了另一個生命,就是永遠的生命(zoe)。
永遠的生命是我們藉著相信神的兒子耶穌基督,從神所得著的。
永遠的生命不僅是永久的生命,
更是在時間和性質上都是永遠的生命。(約三16,36,約壹一2)
永遠的生命乃是神非受造的生命、
不能毀壞的生命、和不朽壞的生命。(弗四18、來七16、提後一10)
重生就是在我們人的生命以外,
接受神這神聖的生命到我們裡面來作我們的生命。
永遠的生命乃是那在神的兒子裡面,
並且就是神的兒子的生命。(約壹五11-12,一2,約十四6)
這生命不僅在神的兒子裡面,
並且就是神的兒子自己。
信徒是憑永遠的生命得重生,
這生命且成了信徒的生命,(西三4上)
使信徒成為神的兒女,(約一12-13)和基督的肢體。(弗五30)
永遠的生命有三個階段,這三個階段是在三個時代:
今世──教會(召會)時代;
來世──國度時代;
永世──在以新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新天新地裡。
在教會(召會)時代,我們接受永遠的生命;
這生命成為我們的生命,
我們享受這生命,並憑這生命而活。
在今世,永遠的生命是給我們接受為白白的恩賜,
這時期的福分包括如赦罪、救贖、重生、
永遠的生命、神聖的性情等。
我們信主而有了這些福分,開始了我們屬靈的生活。
如果我們與神供應的恩典合作,
就會在教會(召會)時代生命成熟,
這成熟的生命使我們可以在主回來時得著獎賞,
就是進入千年國(國度時代),
並有分於那時期的神聖福分,
如享受主的快樂和安息,(太二十五21,23,來四9-11)
轄管列國(啟二26-27,二十4,6)等。
(所以在國度時代,永遠生命的福分不是給人接受的,
乃是給人進入的。在那個時代,永遠的生命要賜給人為賞賜的。)
國度時代的這些福分是神為祂所揀選的人豫備的,
為要激勵我們在教會(召會)時代與神一同往前。
然而,許多蒙揀選的人接受了神的赦罪、救贖、永遠的生命、
神聖的性情之後,不肯與祂的恩典合作,並與祂一同往前;
因此在教會(召會)時代生命不能成熟,
到主回來時也就沒有豫備好,不能進入千年國,
分享那時代的神聖福分為獎賞。
所以,在千年國期間,這些沒有豫備好的人,
他們的名就要從生命冊上被塗抹。(啟三5)
等到他們在千年國期間受了主的管教,
生命長大成熟之後,
就可以在永世時期(以新耶路撒冷為中心的新天新地裡)
分享神聖的福分,
如永遠的祭司職任帶著神永遠的同在、永遠的君王職分、(啟二十二3-5 )
新耶路撒冷、生命樹(啟二十二14 )和生命水(啟二十二17)等。
那時他們的名字要再一次記在生命冊上。
這是說,凡我們為神所揀選,名字記在生命冊上,
並在教會(召會)時代與神恩典合作,
在主來時成為得勝者,就有分於國度時代的福分
當然更是必永不滅亡(約十28),絕不會失去永世的神聖福分。
否則就要在千年國時期受主時代的管教,
失去千年國時期神聖的福分,
直到生命長大成熟,
在永世裡與三一神、得勝的信徒一同享有永遠的生命之神聖的福分。
再說清楚一點,就是我們今天接受永遠的生命為恩賜,
但我們將來是否進入國度時代享有永遠的生命為賞賜,猶待斷定。
所以我們今天需要作正確的工作,有正確的美德,
並且付代價,以成為得勝者,
得著國度代時代永遠的生命之福分為賞賜。
(不然就要在國度時受管教千年啦!)
而至終在永世的新天新地裡,
接受永遠的生命為恩賜與進入國度得永遠的生命作賞賜要為一,
就是通通要生命成熟,享有永世裡永遠的生命之福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