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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的對象

 

在婚姻的事情上,主曾安排下條件,就是與誰能結婚,與誰不能結婚。主在聖經裏給我們看得夠清楚,神的子民的婚姻,只應當限於神的子民之中。換一句話說,如果有婚姻的事,是應該以神的子民為對象,不應該在神的子民之外來結婚。

 

舊約的命令

 

這一個,在舊約裏,就有夠多的命令給我們看見說,我們不應該在神的子民之外與別的人結婚。

 

申命記裏七章三至四節告訴我們說,不可與在以色列人之外的迦南人結婚。不可將女兒嫁給他們的兒子,也不可叫兒子娶他們的女兒。因為他們必使你兒子轉離不跟從主去事奉別神。所以,你們在這裏就要給初信的弟兄姊妹看見說,你們如果沒有結婚,神在舊約裏已經夠清楚的給我們看見,婚姻的對象乃是在主裏的人。不能在信主的人之外找妻子,不能在信主的人之外找丈夫。最大的難處,就是要叫你們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別神。妻子跟著丈夫去拜偶像,是容易的事。丈夫跟著妻子去拜偶像,也是容易的事。因為既然結婚,就很容易去拜他們的神。

 

約書亞記二十三章十二至十三節也警戒他們,不要與當地的人結婚。他們要成功作一個網羅,要成功作你的刺在你身上,你要看見你的妻子是你的刺,你是丈夫是你的刺,結果要落到網羅裏去,要亡國。

 

在尼希米的時候,從被擄之地回到猶太地後,有許多猶太人,因為娶外邦女子為妻的緣故,結果到一個地步,他們不能講猶大的話。所以,在尼希米記十三章二十三到二十七節,要他們與外邦的女子完全斷絕,叫他們不要與外邦的女子有來往。在這裏,你們看見,與外邦的女子結婚,有一個難處,就是你所生的兒女,遲早要跟他們走,不能叫你所生的兒女和你一同事奉神。你們如果娶外教人,或是嫁給外教人,你們很容易叫你們的兒女跟著他們走,睜著眼睛看他們到世界裏去,這是相當難的事。

 

瑪拉基書三章十一節給我們看見,他們有許多詭詐的罪,他們褻瀆神的聖潔,因他們娶外邦人為妻。你們看見以神的眼光來看,娶外邦女子,就是褻瀆神的聖潔。所以,基督徒的婚姻乃是有對象的,基督徒婚姻的對象,只應該是在信徒中間。

 

你們可以引所羅門的事給他們看。所羅門是最有智慧的王,因為娶外邦的女子,就也拜偶像,陷入拜偶像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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